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索引号  78842781-8/2018-061200 来源  江南区政务办
副索引号  
信息名称  南宁市江南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3-06
内容概述  

南宁市江南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江南区政府门户网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31;电话:0771-4845902,电子邮箱:jnsp001@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在城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江南区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务办)。城区建立由区委办、政府办、政务办、信息办和宣传部组成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各相关部门明确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做好信息梳理、收集、录入、公开工作,做到工作有机构负责,单位有领导分管,责任有专人落实。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江南区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制定工作措施的编制、更新情况

 江南区每年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城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逐年提高分值比重,2017年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相关要求将政务公开考评占比提高到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江南区先后印发了《江南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江南区政府例行信息发布制度的实施方案》《江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的通知》和《关于在办文办会程序中做好“五公开”的通知》,对全面做好城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

为保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2017年3月9日、11月2日、12月1日,城区先后举办了江南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2017年度政府网站暨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培训会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对所有镇、街道和城区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及信息员开展了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江南区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城区信息发布的重要平台,以及为民服务和对外宣传的窗口。为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转,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城区2017年投入经费65万元,用于政府网站的维护和政务外网的建设,安排近20万元用于政务公开设备的采购和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来加大对网站信息公开的监管,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化水平。

不断完善江南区政务信息网,进行了子站点升级和专题建设,对政府的重要工作要及时形成专题专栏。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把分散的政府信息、办事功能有机整合在一起,方便群众查阅。进一步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城区工商质监部门按照产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城区政府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公开了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等信息。全年共公开产品质量各类信息13条。

(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城区在政府网站设立“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发改部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各级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全年共公开重大项目备案信息18条,项目实施过程信息12条。城区2017年无异地扶贫搬迁、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

(三)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设立“扶贫工作”专栏,城区扶贫办按要求在专栏上集中发布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全年共公开扶贫脱贫信息64条。

(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城区民政部门在政府网站“社会救助信息”专栏,定期公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名单信息。全年共公开低保信息13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14条,医疗救助信息6条,临时救助信息5条。

(五)房地产信息公开。城区住建部门按要求在部门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保障性住房”栏目公开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城区土储分中心在部门网站及时转载由南宁市国土局发布的涉及我辖区范围的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转载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看了解相关信息。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城区环保部门在政府网站“环境保护”专栏定期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河湖保护情况。城区农林水利部门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江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管理保护目标相关信息。2017年我城区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七)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城区教育部门在政府网站和统一平台公开了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等信息,招生结果信息按照南宁市教育局统一工作要求由各中小学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卫计部门在城区政府网站公示了医疗机构院务信息、医院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2017年无医德医风违规违纪案件。

(八)预决算公开。城区在政府网站设立“江南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 58个城区部门、单位在平台上及时公开了2017年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6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江南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通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工作落实到位。2017年未发现虚假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江南区进一步完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3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配备门牌、文件柜、档案盒,并制度上墙等。城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定期交送主动公开的文件资料,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此外,还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电脑查询、电子显示屏显示、以及印发宣传手册资料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7年,城区政府按照规定的范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涵盖机构职能、法规规章、领导动态、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管理、人事信息、行政职权、应急监察和其他共12个大类倍受市民关注的政府信息。2017年城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1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城区共受理了7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依法按时予以受理、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城区依申请公开均按照有关程序给予妥善处理,并通过领导会签制度,确保了政府本级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也得到备案办理。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城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受理机构和运作机制,规范受理流程,畅通和拓宽受理渠道,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江南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城区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开展了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个别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一些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还没及时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2018年,城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能力,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计划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基层信息化平台,以及城区政务信息网和电子政务内网局域网建设,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促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深入开展。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