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江南区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江府办[2015]2号)要求,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目前承办和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
联系人: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电话:0771-4887971 0771-4803193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邮编:530031
电子邮件:jnqsyj@126.com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2015年1月8日
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项目编码 |
审批
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审批类别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
对象 |
备注 |
1 |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批 |
1、《食品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审批 2、《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换证、扩项、生产场所迁移、其他重大改变)审批 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企业名称变更、住所名称变更、生产场所名称变更)换证审批 4、《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证书遗失、损毁)补证审批 5、《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申请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无 |
在江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 |
生产许可范围:粮食加工业、调味品、茶叶及相关产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 |
2 |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凭证》核发审批 |
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凭证》新申请审批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凭证》变更审批 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凭证》延续审批 |
登记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
无 |
在江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 |
|
3 |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审批 |
1、《食品流通许可证》新申请审批 2、《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审批 3、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审批 4、《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审批 5、《食品流通许可证》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五十一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无 |
在江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经营户 |
|
4 |
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审批 |
1、《餐饮服务许可证》新申请审批 2、《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审批 3、《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审批 4、《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审批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无 |
在江南区行政区域内开办餐饮服务(经营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企业或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
南宁市江南区食药局审批权限: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