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政协八届委员会下设三个工作机构:办公室、综合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一、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政协江南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及其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会务等工作。
(二)负责文件的草拟、收发、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
(三)负责协调城区有关部门做好政协参观、视察、考察、调研、座谈等工作。
(四)加强与委员、市政协、兄弟政协、城区机关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五)负责委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六)负责《江南政协》、《社情民意》、《学习参考资料》的编发和宣传工作。
(七)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业务和理论知识。
(八)负责办公用品的发放、办公设备的管理及政协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专门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
(二)负责督促检查各委员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及执行情况和汇报。
(三)加强与各委员小组的联系,为委员小组开展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四)加强与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接受业务工作指导。
(五)负责收集整理各委员小组活动材料,将委员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汇总。
(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提案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制定年度提案工作计划、实施和总结;起草提案工作报告;
(二)负责提案收集、分类、汇总;协助提案审查委员会对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
(三)协调、指导委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四)负责督查办理提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承办单位办理提案;
(五)负责筛选重点提案和组织优秀提案评选;做好提案宣传工作;
(六)加强与上级政协和其他县、市、区政协提案委的联系,学习开展提案工作经验做法;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