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文体局2017年10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执行结果 |
备注 |
1 |
(江南)文罚字〔2017〕第14号 |
未认真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 |
南宁市平步青云网吧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450105200026 |
洪洵孟 |
2017年7月26日,南宁市平步青云网吧未对上网消费者进行核对、登记身份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壮锦支行(期限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9日) |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
已执行完毕 |
一般程序案件 |
2 |
(江南)文罚字〔2017〕第15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活动 |
徐金保 |
居民身份证360124196603070610 |
徐金保 |
2017年7月26日徐金保在江南区五一中路22-4号铺面,擅自从事出版物销售活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没收出版物34本 |
没收 |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
已没收入库 |
一般程序案件 |
3 |
(江南)文罚字〔2017〕第16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活动 |
毛小辉 |
居民身份证36012419800706693X |
毛小辉 |
2017年7月26日徐金保在江南区五一中路12号兴和苑21号“南宁市前途文具店”擅自从事出版物销售活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没收出版物22本 |
没收 |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
已没收入库 |
一般程序案件 |
4 |
(江南)文罚字〔2017〕第17号 |
未认真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证件 |
南宁市天火网吧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450105200046 |
吴天贵 |
2017年7月26日,南宁市天火网吧未对22名上网消费者进行核对、登记身份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三十二条第(三)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 |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壮锦支行(期限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1日) |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
已执行完毕 |
一般程序案件 |
5 |
(江南)文罚字〔2017〕第18号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活动 |
黎爱芳 |
居民身份证450121197906102728 |
黎爱芳 |
2017年9月25日黎爱芳在江南区五一西路凤凰农贸市场铺面,擅自从事出版物销售活动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
没收出版物44本 |
没收 |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
已没收入库 |
一般程序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