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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13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 http://www.czzyds.com/jntjj/)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124.227.193.172:8090/html/11437/index.html)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统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31;联系电话:0771-4887908;电子邮箱:jnqtjj@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由我局加强对信息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整改加固建议。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信息发布和有关工作方案。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局网站栏目名称、格式及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格式、规范管理。机关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自的业务工作范围,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内容更新,努力提高上网信息质量。同时,对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由我局信息管理人员及时上网发布。为避免信息重复上网,实行专人发布,将各专业提供的信息,按照“第一优先”的原则,予以上网发布,其他人员不再加载发布此内容。二是文件公开制度。相关文件公开由城区政府决定,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进行网上公开。各类文件发布,如财政收支、权力清单等,由分管局长、局长审核,再经由专人统一发布到指定网站。三是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在网上公开的信息,无论是文件还是动态,都要经过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为主的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挂网,保密表由信息发布专员进行存档备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载体建设。我局按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在自治区统一平台、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送交规定,及时送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确保“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二、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区委、城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城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公开了我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权利与责任清单等信息。其中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度,我局开展了重点领域网络信息安全检查活动,对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及核心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了自查,经过调查了解,通过分析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查找出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的采取了防范对策,切实加强了重点领域网络信息安全。及时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部门网站上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发生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二)通过统一平台、政府网站、本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要求分别在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非行政许可事项,统计公报、统计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要求及时将应公开公文的纸质文件(原件共12份)一式三份送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确保“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查阅。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发布信息128条。其中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类4条、工作动态类90条(其中通知公告公示类30条)、统计信息类32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类2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因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的渠道,对于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力争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江南区统计局 2018年3月13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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