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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6年第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
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6-05-09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6-019地块位于兴宁区兴工路以东,宗地号:450102101201GB00053,实际出让面积51301.08平方米(折合76.952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3且≤3.5,建筑密度>20%且≤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5%,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055)的规定执行。 GC2016-019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4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300万元。 GC2016-030地块位于江南区宏德路东侧、江南大道南侧,宗地号:450105002009GB00213,实际用地面积为30016.76平方米(折合45.025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4.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的比例要求为:商业5%-10%,其余为住宅。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5-151)的规定执行。 GC2016-030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3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900万元。 二、本期地块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6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8时00分至2016年6月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韦卓颖、黄恒、梁广 联系电话:0771-5609188、5609160、560919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