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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5年第十三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15-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15-025地块位于下津路北侧、仁兴路西侧,宗地号450105003204GB00041;实际出让面积1642.03平方米(折合2.463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加油加气站)用地;土地使用年限40年。站点号:S35P。容积率≤0.3,建筑密度≤7%(站房),绿地率≥25%。本项目只能用于加油站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4-165)的规定执行。
GC2015-025地块出让起始价为15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8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人范围
1.经自治区商务厅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的竞买申请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3月16日17时3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5年3月16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5年3月9日8时至2015年3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恒、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160、560916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