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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南区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农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02 | ||
为做好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农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桂政发〔2006〕3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207号)及《南宁市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农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移后扶办函〔2017〕1号)精神,结合江南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坝址位于郁江上游南宁市区,在左、右江汇合口下游5.1km的龙山村,上距左江山秀坝址86km,距右江金鸡滩坝址121km,下距西津坝址204km。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是郁江流域规划梯级开发中的第七个梯级,是一座以航运、防洪为主,结合发电,兼顾为改善南宁市水环境创造条件的综合性水利枢纽。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坝址控制流域面积72368km2,正常蓄水位75.5m,相应库容4.01亿m3;设计洪水位为84.33m,校核洪水位为85.49m;水库正常发电死水位为75.0m,相应调节库容3930万m3。 二、江南区征地及移民安置情况 根据《广西郁江老口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安置规划报告》及《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补充报告》以下简称《安置规划补充报告》的规划移民人口核算,涉及南宁市江南区广西郁江老口航运枢纽工程水库规划设计征地面积12534.3亩,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规划设计征地4165.9928亩、库区规划设计淹没征地面积为5144.71亩。 安置情况:以2013年为规划水平年,涉及江南区老口航运枢纽工程规划搬迁安置9户61人(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9户61人,库区0户0人);生产安置总人口为1390人(其中枢纽工程建设区309人,库区1081人)。 老口航运枢纽工程农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主要涉及到江南区的江西镇5个行政村、92个村民小组。 三、开展此项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和长远发展。 人口核定登记实行属地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授权自治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部门对各市上报的人口核定登记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核定登记的组织和领导,对各县(市、区)上报的人口核定登记初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是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本县(市、区)人口核定登记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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