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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司法局2016年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7-28 | ||
2016年,江南区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城区党委、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平安江南·法治江南”建设进程,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落实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南宁市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中,我城区承担江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六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任务。为统一思想、加强协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6月6日,我城区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江南区实施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6﹞79号)。目前,我城区法律服务中心已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待评审通过后可进入招投标阶段;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用房(司法业务楼)于6月30日进行了预验收。六镇(街道)法律服务站已完成选址和平面布局设计,现正进行装修方案设计。 (二)加强建设,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1、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建设。为保障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顺利运行,我局在去年底招录9名社区矫正协管员的基础上,今年新招录7名协管员。现7名协管员已于6月30日正式到岗工作,极大充实了司法行政工作队伍。 从严从实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为切实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专题教育等,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以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并对表现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调解员进行表彰,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信息化建设。针对我城区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成功率不高的问题,组织人员定期深入各司法所,对定位失败的社区服刑人员手机进行逐一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港海公司沟通解决,提高手机定位成功率。对部分通过技术手段仍无法解决定位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定期电话询问其动向,保持与其家属、村(社区)干部及社区矫正志愿者沟通,掌握其动向。 3、完善基层司法所装备建设。上半年,我局着力加强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装备的配备,为辖区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台式电脑、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提高基层司法所的硬件水平,保证基层司法所的执法能力。 (三)创新业务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新效能 1、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认真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与先进经验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江南区实际,制定出台了2016年江南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推进我城区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新发展。 (2)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今年以来,通过三下乡、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制定相关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城区法律工作者到辖区各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了反恐怖主义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选举法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和开展法律咨询等广大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宣传活动取得了实际成效。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活动80次,播放法制录音6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法律书籍1.7万册,张挂宣传横幅119条,出版法制墙(板)报89期,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39人次。 (3)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对12个村(社区)法治电子宣传栏的管理、维护,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对于建成的翠湖新城小区法治文化步行街和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卫生法治文化园2个法治文化基地,不仅打造升级城区的法制宣传设施,而且为城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开辟了新渠道,切实满足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法治文化基地利用建成的法治宣传长廊、凉亭、主题展板、景观石篆刻等设施,使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为广大群众增强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了浓郁的法制文化氛围。今年上半年,电子宣传栏每天滚动播放法治节目10小时以上,播放法治栏目1870次,群众参与触屏互动近4000次,法治基地参观人数达9万人次,受教育群众人数近15万人。 2、扎实抓好社会管理服务,促进城区和谐稳定发展 (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要求,除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外,还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春节、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两会等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加强调处化解各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1-5月份,全城区共排查和调处民间矛盾纠纷1854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1825件,调解成功率98%,预防纠纷207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众性上访3件,无一例因纠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转化为刑事案件和上访案件。 (2)充分发挥专业性调委会作用。加大对医疗纠纷、物业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三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化、规范化的调解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城区医疗、物业、交通等行业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1-5月,三个调委会共受理调解案件7件,成功调解6件,涉及当事人数15人,协议涉及金额近8万元。 (3)狠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截至目前,城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7人,回农村务农10人,打工7人,安置率100%;并对17名释教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在帮教过程中,向刑释解教人员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代表,从多方面引导、帮助他们,使他们早日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4)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根据市局的有关文件要求,开展了2015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5月份全部完成了对城区3个法律服务所和32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并以此次年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与日常监管,促进法律服务所能够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重点项目,当好法律助手,为城区“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维护辖区平安和谐 (1)我局组织人员,在春节、两会等重大时间节点,联合村(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户走访,了解其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及活动轨迹。根据走访反馈的情况,结合社区服刑人员各自特点,定期调整矫正方案。重点监控严管对象,从严控制外出、进入特定场所的审批,确保及时掌握活动情况,避免引发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上半年,我城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0人(不含南宁市经济开发区),解矫17人,4人次因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被书面警告,因病死亡3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参与群体性事件、无参与制造安全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2)定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采取听、查、看、问等形式进行,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及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督促司法所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4、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法律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水平 (1)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水平。在办案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我中心进一步强化援助案件质量,一是建立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依托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将辖区内疑难、重大案件,交由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讨论,确定诉讼方案,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进行抽查回访,对回访情况及时向案件承办人进行反馈,针对回访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承办人进行整改,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2)加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一是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辖区村屯、社区、广场等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三八节”、“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三是制作了一批“江南区法律援助联系卡”、环保袋,公示了我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工作地点、电话号码,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进行法律方面的咨询和了解。据不完全统计,2016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发放法律援助办事指南3500余份,法律知识手册5000余份,接待来访、来电群众1900余人次,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3)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平台。为全面掌握和了解我城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今年上半年,组织对法律援助站点进行了全面摸排,针对各站点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现状,重新进行了人员信息的登记建档工作,防止出现衔接断档情况。同时,进一步组建和完善了村、社区的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建立和完善了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乡镇、工、青、妇、老、残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四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4)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教育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工作者年度检查和执业注册工作,做好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年内,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村法律顾问覆盖率达50%。 (5)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各级调解组织要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纠纷机制中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及时将矛盾纠纷在基层、消除在萌发状态。努力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物业纠纷调解文员会的建设。 (6)2016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件,录入系统案件数为200件,其中刑事案件40件,民事案件182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法院指定辩护案件11件;公安机关指定辩护案件26件;检察机关指定辩护案件0件;当事人直接申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件。获得援助的刑事受援人总数为40人,其中农民2人,未成年人37人。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89件;解除、确认劳动关系案件65件。获得援助的民事受援人总数为182人,其中农民工132人,占受援人总数的72%。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及队伍建设依然薄弱。一是村(社区)调解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由于镇(街道)大量的调解工作依托司法所,人手缺,工作量大,难以承担起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法律援助工作需深化。一是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发挥作用有限,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各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援助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效果受限;四是与公、检、法部门在法援工作上的衔接不够,工作环节不够顺畅,主要是交办时间上,特别是在法律文书材料上。 (三)社区矫正制度有待完善。一是基层司法所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队伍不稳定。目前,辖区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33人,由于各司法所受乡镇(街道)及城区统一安排,司法所在编人员被抽调、借调的情形比较频繁;未调动的司法所在编人员,兼任其他职务(如团委书记、妇联主席等)的情形也比较普遍,加大了司法干警的工作压力,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二是缺乏专业的心理矫正,对个别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感化能力有待提高。目前我局发挥局长助理的专业特长,定期到各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治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心理矫治是一个长期过程,将心理矫治形成常态化、专业化,真正达到教育矫治的目的,需要专业心理人才及经费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切实完成为民办实事工程。按照计划,2016年我局共承接两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其中市级项目为“一平台六中心”建设任务,城区级项目为市第二人民医院卫生法治宣传园建设任务。目前两项为民办实事工程已进入明确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阶段。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时间,加大力度,落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紧扣城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局,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二是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征订普法学习考试用书,组织各类普法对象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特点,加强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确保宣传效果。充分发挥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与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一是开展人民调解相关知识讲座和培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二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 (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援助案件的回访和跟踪服务,保障案件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法律援助联络员思想业务培训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三是狠抓典型案件的办理,重点加强对农民工讨薪、工伤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五是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衔接,完美各项工作的流程,使工作规范化。六是继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法律援助站点作用发挥机制,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五)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建设标准,完善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化率,完善手机定位监管平台,加强“南宁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系统”信息录入水平。
江南区司法局 201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