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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3-01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czzyds.com/sifaju/)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http://124.227.193.172:8090/html/11414/index.html)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31;电话:0771-4819095,电子邮箱:sfj7903@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在城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城区工作实际,成立了江南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法宣股、基层股、法援中心等部门领导为成员。同时,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目标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措施四到位,建立健全了司法局信息工作内部运转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结合城区实际,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集、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按城区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对本届司法局成立以来的信息按由近及远、逐年归类的原则进行疏理。编制了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司法局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为市民申请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市民和单位可以方便查询有关信息。同时,在城区司法局网站上建立了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对外公开,规范了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发布城区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每天安排专人对各网站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更新巡查,每月定期及时发布信息及网站更新情况,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确保信息能及时、准确、安全、规范的发布。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协调、督查等工作,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司法局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司法局信息。 (二) 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司法局信息网已全新改版,增设了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将原先分散的司法局信息、办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按照城区统一要求,专栏包括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信息、动态信息、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 2、其他形式 我城区还通过政务公开专栏、档案馆、图书馆等平台开展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5年度对司法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录入各类司法局信息76条,主动公开5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类信息2条,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司法局文件11条,重要信息6条,工作动态57条。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政策信息的了解。此外,我们还多形式开展便民服务,通过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表格下载、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发表评论等栏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司法局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城区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5年度我城区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城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司法局信息,目前我局未任何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南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城区的有关司法局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司法局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司法局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刚起步,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方式、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力度、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等。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城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司法局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司法局信息公开形式,突出司法局信息公开重点,提高司法局信息水平,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司法局信息,确保司法局信息及时公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工作,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维护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 进一步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强化网页信息的更新与维护力度,增强信息公布的及时性与实效性,提高司法局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依法公开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充分发挥司法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司法局信息。 (三)充实内容,规范优化工作流程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司法局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司法局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司法局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司法局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南宁市江南区司法局 201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