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决策信息 >> 总结计划 | ||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2-28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czzyds.com/)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124.227.193.172:8090/html/306/index.html)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邮编:530029;电话:0771-4883437,电子邮箱:jnqnlsljbgs@126.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7年,在城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力度,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副组长:谭正泽 组 员:邓玉莲、梁耀光、李伟生、黄克军、韦茂、蒙碧姚、梁忠婵、何艳芬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结合城区实际,建立健全公开信息采集、澄清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做好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7年我局对在网上公开的部门概况、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政策法规等进行了进一步核对、更新,确保了公开内容规范、准确。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就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建立健全了信息更新和维护制度,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监管,适时进行变更、增补、撤销或终止,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规范的发布。为了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方便群众,我局通过网络、告示栏等多种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城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组织人员参加城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部门的重点业务信息。同时加强对本部门制发文件、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此类信息,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7年度共发布了405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201条,通知公告59条,木材砍伐54条,政策性文件41条,农机专栏46条,扶贫工作信息58条,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帮助他们更好地把握党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表格下载、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发表评论等栏目。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共收到公民请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两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务信息网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