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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通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03 | ||
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南宁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含兽药残留监控)监测计划的通知》(南农委发〔2016〕50号)要求,我局组织实施了2016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现将全年的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2016年全城区共监测样品7693批,监测 个项目,合格7693批,总合格率100%。其中全年监测水产品48批,合格48批,合格率100%(其中抽样送检水产品30批,合格30批,合格率100%;快速检测水产品18批,合格18批,合格率100%);全年监测畜牧产品7645批,合格7645批,合格率100%(其中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20批,完成全年监测计划的100%,合格率100%;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16批,完成全年监测计划的100%,合格率100%;“瘦肉精”专项监测7489批,完成全年监测计划的356%,合格率100%;全年县级快速监测畜牧产品120批(其中猪尿100批,猪肉20批),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合格率100%。 (一)水产品 1.水产品抽样送检 全年共抽样送检水产品30批,合格30批,合格率100%。其中,30批检测孔雀石绿,合格率100%;10批检测硝基吠喃类药物,合格率100%。 2.水产品快速检测 全年共快速检测水产品18批,合格18批,合格率100%。其中,16批检测孔雀石绿,合格率100%;18批检测磺胺类药物,合格率100%。 (二)畜牧产品 1.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全年监测畜禽产品20批,合格率100%。其中,监测猪肉8批,检测氟喹诺酮类药物8批,合格率100%;生鲜乳2批,检测β-内酰胺酶类药物,合格率100%;鸡肉5批,检测氟喹诺酮类药物,合格率100%;鸭肝5批,检测氟喹诺酮类药物,合格率100%。 2.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 全年完成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16批,合格16批,合格率100%。样品来源于屠宰场和养殖场(户),包括猪肉(氟喹诺酮类)5批,鸡肉(尼卡巴嗪残留标示物2批、氟喹诺酮类4批)6批,鸡肝(氯霉素1批、氟喹诺酮类4批)5批。 3.“瘦肉精”快速检测 全年共完成“瘦肉精”专项检测猪尿样品7489批,其中屠宰厂(场)7119批、养殖户(场)370批。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3个项目,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合格率100%。 (三)全年县级快速监测情况 2016年全城区共完成县级快速检测任务120批,合格率100%。其中,100批猪尿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合格率100%;20批猪肉检测磺胺类药物,合格率100%。 二、监测结果总体评价 2016年全城区共监测水产畜牧产品7693批,合格7693批,总合格率100%。全年的监测结果表明,我城区的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维持在高水平。 三、存在问题 各镇(办)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未能按照监测管理办法及监测计划要求开展抽样监测。主要表现为:抽样人员末能严格按照抽样要求履行抽样职责,抽样程序不合法,导致出现阳性样品无法溯源;部分镇(办)站在开展抽样监测时,疏忽了监测计划的进度和上报要求,未及时上报检测结果和提交抽样样品;部分抽样人员不熟悉抽检技术规范,样品封装及抽样单填写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履行抽检工作职责。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抽样行为、强化检测能力,保证抽样、检测、数据上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检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按要求上报检测结果。 (二)继续扎实做好2017年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监管对象的日常检查,加强对养殖户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宣传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