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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2014年度渔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1-27
 

    根据2014年度中央财政渔业生产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4渔业生产用油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532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渔业生产用油油价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渔业用油补贴范围和对象

2014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记在册,证件齐全有效,依法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捕捞机动渔船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在一个补贴年度内从事正常捕捞生产活动;养殖渔民使用的养殖并用机动渔船,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并在补贴年度内从事正常养殖生产活动。在有关部门组织申请补贴报送时,未按期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不再发放补贴。补助对象或渔船从事如下特别严重违规行为的,扣除全年油价补助:电炸毒鱼作业的;暴力抗拒检查的;违反珠江禁渔期规定作业的;套牌或使用假船名作业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按照《广西违规渔船成品油价格补助扣减实施办法》的标准执行扣减。

二、渔业用油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部门核定的用油量,2014度江南区渔业用油财政补贴标准核定补助用油每吨补贴3448.91元。

三、渔业用油补贴资金发放名单

详见江南区2014渔业用油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名单公示

 

公示期限:20151127至2015 126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48209404887883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

20151127

2014年度渔业油补公示名单表2015.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