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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核定2016年“村屯绿化”示范村屯和一般村屯绿化项目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0-13 | ||
各镇乡村办,沙井街道办事处乡村办: 我办和城区乡村办已对各镇(街道)上报2016年村屯绿化项目的选点进行审核,发现有重报、漏报、村坡名称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城区2016年村屯绿化项目选点,请各镇(街道)乡村办按照市村屯绿化办的通知精神,对初报点进行再次核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2016年江南区示范村屯绿化任务28个(含扶贫村1个),其中江西镇10个,苏圩镇10个,延安镇7个(含扶贫村1个),沙井街道1个;一般村屯绿化任务133个,其中江西镇45个,苏圩镇63个,延安镇21个,沙井街道4个。 二、示范村屯核定原则 按照《关于印发<南宁市江南区“美丽江南·生态乡村”活动工作重点区块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江乡村办发〔2015〕6号)要求,将重点区块规划沿线的村坡纳入2016年示范村屯绿化项目,原来上报已有的继续保留,未上报的建议纳入示范村屯绿化项目。 三、贫困示范村屯核定 根据南宁市通知要求,请延安镇选定从华南村、平南村的村坡中选择并在备注中注明“贫困村”。 四、其他 (一)2015年已实施的村坡不再列入实施范围。 (二)请各镇(街道)在原上报的基础上对照要求进行增减,认真核对确认,遴选上报,上报名称要规范,与附件4的名称一致。如果有填报备选村屯的在备注中注明“备选点”。 (三)请各镇(街道)分别重新填报《2016年江南区“村屯绿化”示范村屯项目申报表》和《2016年江南区“村屯绿化”一般村屯项目申报表》,纸质版(经主要领导审定并盖章)和电子版于2015年10月16日前报送城区农业林业水利局601室,邮箱:nnjnly@126.com,联系人及电话:唐秀锋,4887863。
附件: 1.2016年江南区“村屯绿化”示范村屯项目申报表 2.2016年江南区“村屯绿化”一般村屯项目申报表 3.2016年江南区重点区块规划建设重点绿化村屯名单 4.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工作目标专项考评乡镇(街道)、村屯分类汇编(摘要) 5.南宁市各县区贫困村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情况、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统计表(摘要)
江南区“村屯绿化”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