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关于停止办理酒类流通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13 | ||
各酒类经营户: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酒类流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商运发〔2016〕49号)和《南宁市商务局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酒类流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商务字〔2016〕137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于2016年11月3日废止;一律停止办理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我局于2016年11月15日停止办理《南宁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江南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