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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南区经信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9-06 | ||
根据城区区委办、城区政府办《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江南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辖区规模以上工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监督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我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铁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去年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为强化安全保障责任,防止责任性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措施保障。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各生产企业消防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日常管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情况。特别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凡是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重点检查各类企业的锅炉等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同时,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高压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现象,安全基础比较薄弱,加上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安全管理知识经验缺乏,导致制度不执行、责任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可控程度不高。 (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够完善。个别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未按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常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少,有的自企业正常组织生产以还来未进行过应急演练,预案的操作性、实效性未得到真正检验,应急处险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察及执法工作力度,树立“大安全”理念,深化安全监察广度和深度,做到创新执法机制,探索执法手段,推进执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力度,深入开展对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以消除隐患为目的,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与技术指导,确实为企业排忧解难,让生产经营单位感受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仅是一支执法的队伍,而且还是一支主动服务的队伍。 (三)坚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辖区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其它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结合起来、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与其他的管理工作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