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设定依据
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
申请条件
酒类流通经营者(零售)。
办理材料
1、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2份)(从事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证》复印件(2份));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经营食用酒精的企业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份);
6、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办理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1号经信局窗口
办理时间及时限
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1—4887995。
办理流程
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材料受理——材料审核——办结备案登记
备注
附件3-1 酒类备案登记流程.doc
附件3-2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