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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经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3-04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本局根据《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完善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2012年5月,本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0月,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局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科室逐步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纳入议事日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本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简政勤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本局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标准化工作,对《江南区经信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江南区经信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含确认、登记、备案)目录》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和认定全区行政审批项目2项(行政许可项目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项)。开展了本局行政审批项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的编制、审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所有保留、认定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化办理流程,按照“八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要求,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便民利民,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本局从2007年开始进驻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将所有的审批事项交由窗口受理,极大的方便群众的咨询和申办。

  (四)推进信息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现代化水平。结合本局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的实际,升级和完善了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推动了审批类政府信息在互联网上的动态公开。积极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热线建设,规范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了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五)超前谋划,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十二五”规划。根据江南区部署,2011年以来本局开展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二五”规划研究,并编制了有关“十二五”的工作规划。

  (六)完善制度,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局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七项制度及《经信局信息采集形成和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工作程序及其工作机制,推动了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的概况类、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决策类共7条;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布的审批项目类3条,工作动态类26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布的各类政府信息0条。

  (二)公开形式。

  本局已形成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便民服务站、公共服务中心)及城区档案馆馆等多层次、全方位的主动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本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政府信息系统智能通讯及数据交换平台和政府信息系统共享平台,不断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有20人次通过江南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了本局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在部门网站通过开设热线、信箱等,建立了互动交流平台,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依托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局窗口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通过查询点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查询服务。整合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统一向社会公众提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查询,以及提供本局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查询、投诉转接等服务,方便人民群众便捷获得相关信息。

  3.其他公开渠道。根据江南区的要求,在江南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将相关文件“上架上网”,面对社会公众,提供集中适时的政府信息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本局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经审查同意公开0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其他情况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在江南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投诉电话和建议咨询栏目,设有专人负责查询接收公众的投诉。一年来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保障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这些问题,影响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