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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经信局主要职责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2-23 | ||
江南区经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工业、商贸业经济宏观调控和有关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实施企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二)拟订城区工业、商贸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拟订工业、商贸业年度经济运行宏观调控计划和方案;指导各乡镇、街道发展工业和商贸业。 (三)负责宏观调控城区工业、商贸业经济运行,牵头实施宏观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预测、分析和监测城区工业、商贸业运行态势,制定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建立健全工业、商贸业经济指标的数据库;牵头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牵头搭建服务企业平台,协调相关各部门与企业之间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指导企业引进技术、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及利用外资、内引外联工作;执行扶持政策,初审企业申报扶持资金;指导辖区企业参加市、城区的各项创优争先活动;向企业提供各种经济信息,提出指导性对策和措施,供企业决策参考,促进企业上水平、上规模,不继扩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负责城区工业企业的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重点做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调整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指导工业企业选好项目、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审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监督工业企业搞好项目实施及项目竣工、投产、验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六)负责实施城区商品市场、商业网点和物流配送等商贸业的建设发展规划,牵头做好商贸圈、专业市场和特色街建设,大力培养和发展商品市场;执行惠民政策,实施刺激消费措施,活跃商品市场;执行进出口有关规定,培育出口企业;指导和协调各种经贸活动;加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市场体系。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内部稳定工作;负责监督企业生产安全工作。 (八)监督牲畜屠宰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供电、供煤等能源的供应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企业实施管理干部和职工的岗位培训教育。 (十一)拟订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信息产业建设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乡镇、街道、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十二)牵头实施城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城区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指导协调跨部门的信息工作项目的规划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政府性资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对其他网络及信息化项目进行技术核审。 (十三)负责城区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城区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参与监督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使用。 (十四)牵头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作。 (十五)指导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和信息化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引进等工作;参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 (十六)下辖江南区城镇企业管理站。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他职责。 (十八)其它事项 1、工业园区内的规划工作职责由江南区工业发展办公室承担;我局承担工业园区外的规划工作职责。 2、招商引资工作职责由江南区招商促进局承担;我局协助招商引资工作。 3、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由江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我局承担规模以上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4、根据发展改革局在审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的分工,我局承担审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