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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1-25 | ||
今年以来,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了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但由于各种原因,行业内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问题时有发生,部分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高、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持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 2016 〕 17 号)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战时间 2016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春节期间,约 100 天。 二、攻坚战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战,切实达到以下目标: (一)年度内不发生道路运输、公路施工、港口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超过 23 起。 (三)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年度整治任务。 (四)在保障公路水运安全畅通、危险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三、攻坚战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对秋冬季防火、雨雪冰冻天气带来的挑战和历年岁末年初事故多发的特点保持高度警惕,对元旦、春运交通运输各领域存在的事故隐患保持高度警惕,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坚决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目标,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紧抓好,要深刻汲取南宁市“ 8 · 28 ” 道路交通重大意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发生,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关键部位采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百日攻坚战期间,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开展不力的单位,坚决予以通报。 (三)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水运行业要开展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强化航道监管,加强对重点船舶、水域的监督检查,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道路运输行业要按照“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强化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继续抓好“两客一危”、客货运站场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公路行业要抓好公路养护、运营高速公路和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公路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查处私开道口等违法行为 , 切实保护公路安全畅通和桥梁、隧道安全。 工程建设领域要重点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突出长隧道、大型桥梁、脚手架、高边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及有限空间、支护工程、起重设备、施工升降机等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和无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活动等违法行为。 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强化联合执法。 要继续深化打非治违,重点推动“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要强化安全生产群防群控,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面提升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针对秋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技能,努力提高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预警机制的作用,利用各种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广泛开展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安全教育,引导行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五)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 百日攻坚战期间将同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厅和各行业管理机构将开展明查暗访的督查检查,力求做到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要为公众出行提供一个良好和安全的出行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6 年 11 月)。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成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 11 月内完成对本辖区和本单位开展百日攻坚战的动员部署,并督促抓好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督查和专项督查阶段( 201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全面防控安全风险,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厅和各直属行业管理机构将组织开展行业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检查督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 2017 年 1 月至 2 月)。 各单位对百日攻坚战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厅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作为防控风险、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百日攻坚战工作。 (二)周密部署,明确任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订下发百日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活动,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攻坚战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