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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14
 

江府办〔2017〕19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经城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月13

 

 

 

 

 

 

 

附件

 

2017年江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时 间

学习内容

承办单位

地点

1

3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环保局

A座1515会议室

2

4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安监局

A座1515会议室

3

6月

《北部湾城市发展规划》及五象新区建设等对江南区发展带来的机遇分析

发改局

A座1515会议室

5

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南区扬美旅游发展规划等

旅游局

A座1515会议室

6

9月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食药监局

A座1515会议室

7

11月

“三旧改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住建局

A座1515会议室

 

备注:

1.各承办单位按照学法计划及时落实授课教师,准备好学习材料,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前5天将有关学习材料(提纲)报给城区政府办公室。

2.学习内容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如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将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3.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学法计划可参照本计划制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计划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本单位学法活动并带头学法,确保学法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