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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南区行政执法监督员人选的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4-27
 

江南区人大办、江南区政协办、江南区监察局、妇联、教育局、经信局、卫计局、工商局、江南区法学会、城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江南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江府办〔2015〕127号)规定,城区政府拟聘请一定数量的行政执法监督员,请贵单位积极推荐2~3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关注政府法治建设、公道正派、坚持原则;

(三)熟悉社情、民情,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四)对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的了解;

(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监督员职责。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内容和范围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是否有效;

(二)行政执法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三)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行政执法的方式是否合法、文明;

(五)是否存在不作为、选择性执法情况。

(六)其他不依法行政的情形。

三、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积极关注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形式

(一)由行政执法监督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主动收集纳入监督范围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行政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并向城区政府提供。

(二)参与江南区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行政执法专题调研评估、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活动。

五、推荐程序

(一)提交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材料:1、《江南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推荐材料一式一份于2016年5月20日前送江南区法制办公室(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410室)。

(二)江南区法制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候选名单。

(三)江南区法制办公室将候选名单报经江南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将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向行政执法监督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联系人:陆泊波  高丹凤

联系电话:4840823(兼传真)

邮  箱:jnqfzb2007@163.com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表.doc

 

                                                             江南区法制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