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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3-18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5]86号)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南法制字[2016]11号)要求,2015年我城区各执法部门基本完成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建立工作。为了解城区各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的情况,促进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箱的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将设立情况填入本通知附件《江南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统计表》,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3月21日前反馈至城区法制办公室A座4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法制办邮箱:jnqfzb2007@163.com。 二、尚未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先设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后,再填写本通知附件《江南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统计表》,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3月21日前反馈至城区法制办公室A座4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法制办邮箱:jnqfzb2007@163.com。 三、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立的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应当在门户网站和自治区统一平台予以公布,同时确保电话畅通、电子邮箱正常使用并安排人员定期查看;若对投诉电话拨打时间有限制的,应当向社会明确公布投诉电话的拨打时间(如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等),避免出现无人接听情况。 联系人:高丹凤 电话:4840823(兼传真)
附件:《江南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设立情况统计表》
江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江南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 设立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填表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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