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江南区政务信息网  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首页  机构职能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人事信息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公示
关于印发《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08-0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宁市市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9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推进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5日

 

 

 

 

 

 

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根据《南宁市市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城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重点围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法治宣传、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做好创建示范工作,实现城区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推进的目标。 

二、创建范围

(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均可作为创建单位开展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二)开展了创建活动,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创建条件的单位,可申报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

(三)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从符合创建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中遴选。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遴选比例分别为15%—20%和10%—15%。

三、创建条件

申报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除应当具备《南宁市市级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具体条件:

(一)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有力

1.行政首长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推进依法行政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完善的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年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3.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4.领导班子成员模范执行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或者未出现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听取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的规定。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到100%。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行政执法的手段、措施适当适度,过程理性、平和、文明。

(五)行政执法监督有力有效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个案监督。

2.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2.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显著。

3.完善行政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七)注重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强化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亮点、有创新,成效显著。

(九)依法行政工作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行政事件、案件;

2.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出台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情形;

3.未发生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操作不规范导致重大涉法涉诉案件;

4.未发生因违法行政或者监管不力导致危害公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件、案件;

5.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迟作为导致相对人、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的重大事件、案件。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

各申报单位要建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方案,确定示范项目,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申报。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可直接向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公室)申报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被认定为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一年后可直接向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城区人民政府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3.申报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要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将书面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nqfzb2007@163.com:①申报或推荐城区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创建活动总结、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及确定该项目的理由);②申报单位近两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总结;③能够证明符合创建条件的其他材料。

4.向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第四批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0日。

(三)初审。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方式对申报进行核查,并提出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候选名单。

(四)公示。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候选单位名单,同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第四批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候选单位的时间为2015年10月下旬。

(五)认定。对江南区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候选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2015年10月下旬,由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并进行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提出本部门的创建目标,科学分解创建任务,明确落实创建责任。

(二)严格执行标准,做好示范项目的挑选和确认工作。申报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单位要培育有1—2项比较成熟、具有推广价值的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各申报单位可参照《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示范项目参考清单》(见附件3),并结合各自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挑选、确定1—2项依法行政示范项目,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江南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三)依据程序申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条件、创建程序和申报的时间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四)注重总结经验。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每季度末及时向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每年的12月底前书面报告当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要重点突出示范项目培育的进展情况、采取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等内容。

 

联 系 人:陆泊波、 李珏菲

联系电话:4840823、4887903(传真)

电子邮箱:jnqfzb2007@163.com

 

 

 

 

 

 

 

附件

 

江南区依法行政示范点示范项目参考清单

 

一、创新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1、创新报告依法行政工作

2、创新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3、创新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二、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探索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6、探索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新思路

7、探索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三、创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8、探索完善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9、探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新机制、新思路

10、探索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11、探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

四、创新制度建设方式方法

12、探索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新机制、新思路

13、探索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4、探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新思路、新方法

五、创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探索依法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

16、探索合理界定行政执法权限,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的方式方法

17、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8、探索开展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工作

19、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方法,推行“柔性”执法方式

20、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主要行政执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21、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和争议

22、探索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新机制、新方法

六、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

23、探索完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24、探索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途径、程序、方式和方法

25、探索系统内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26、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新思路

七、创新政务公开

27、探索建立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工作机制,规范和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28、探索政务公开的范围、途径、方式、方法和程序

29、探索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八、创新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机制

30、探索建立各部门负总责、城区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31、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接联动机制,增加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九、创新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2、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33、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