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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南区201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7-18
 

 

 

 

 

 

 

江依法行政办字〔2013〕1号

 

关于开展江南区2013年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南宁市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3〕217号)的通知要求,南宁市将于2013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做好迎接南宁市对我城区的执法案卷评查,经城区领导同意决定在城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案卷评查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城区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南府办函〔2013〕217号文要求的评查内容及标准、评查方式对201210月1日2013年5月31日止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其他类型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

二、评查步骤

评查步骤南府办函〔2013〕217号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2013年8月10日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后形成本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报告, 8月14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江南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南区法制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jnqfzb2007@163.com

2、城区法制办将于8月中旬组成检查组对各部门提供的执法案卷编号目录进行抽查,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部门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形成整改报告报送到城区法制办。

三、评查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此次案卷评查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各单位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情况列入本年度城区本级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不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将扣分。

2、南府办函〔2013〕217号文的附件2、附件3、附件4及案卷自查自评报告请于2013年8月14报送至城区法制办(A座410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本发送jnqfzb2007@163.com邮箱南府办函〔2013〕217号文件及其附件可登陆fzb4887906@163.com邮箱下载,密码:4887906。

 

附件:《关于开展南宁市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    通知》(南府办函〔2013〕217号)

 

 

 

一三年七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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