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 |
实施单位名称: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南宁市江南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站 |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办理机构、岗位 |
程序、要求和时限 |
执法责任 |
备 注 |
行政 许可 |
1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核发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由农业机械所有人申请--上交材料--农机部门受理审查资料--对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号牌及制作车证--审批--资料归档。 时限:5个工作日 |
农机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业机械发放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七)故意刁难,拖延办理农业机械登记手续的;(八)其它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2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由拖拉机所有人填写提交〈拖拉机检验表〉、行驶证、〈二保合格证〉--农机部门检查材料--按有关规定对拖拉机进行技术检验--合格后签章--收费及盖检验合格章并发放〈拖拉机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时限:当场办结 |
3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核发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表--上交材料--农机部门受理审查资料--技术考验岗对驾驶人进行科目一、二、三、四的考试--业务领导复核考试合格后的驾驶人资料,签注审查意见--牌证管理岗制作并发放驾驶证、操作证 时限:考试合格后5个工作日 |
4 |
农业机械改装审批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表--上交材料--业务领导在《农业机械改装申请表》上签注准予改装意见及准予改装的项目--将相关资料交拖拉机所有人,并告知拖拉机所有人送有相应资质的农业机械改装点进行改装 时限:20个工作日 |
5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表--上交材料--农机部门对申请人的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进行现场核对和确认,提出审查意见--主要领导审批--制作决定文件--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 时限:20个工作日 |
非行政许可 |
1 |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审批 |
江南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程序:受理经销商申报结算--农机局申请拨款--财政局支付结算 时限:无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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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实行登记管理的农业机械转移、变更、抵押、注销登记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申请人提交申请表--上交材料--技术检验岗查验拖拉机发动机号码和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核对拓印膜--牌证管理岗制作新的《行驶证》或制作临时行驶号牌交拖拉机所有人 时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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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拖拉机、链轨式作业机械和2.2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驾驶证、操作证的审验。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程序:由驾驶人提交申请--上交材料--农机部门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如符合--送业务领导岗审批--存档资料。 时限:当场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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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
1 |
提供虚假证明、凭证或者检验合格标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农业机械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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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不执行处罚决定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三)违法暂扣农业机械及其行驶证、驾驶证、号牌的;(五)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2 |
驾驶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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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以及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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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擅自改装农业机械的,以及擅自设立农业机械改装点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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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驾驶报废拖拉机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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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驾驶拖拉机、2.2千瓦以上的耕整机从事货运的,以及违法载人、超载、人货混装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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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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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处罚 |
8 |
未按规定参加驾驶证定期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继续驾驶农业机械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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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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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被暂扣的农业机械,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暂扣农业机械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农机监理机构通知并经公告3个月后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农机监理机构将该农业机械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
江南区农业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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