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江南区政务信息网  江南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首页  机构职能 政策文件 工作动态 人事信息 联系方式
  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公示
江南区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3-04-16
 
附件3:
行政执法职权分解表
实施单位名称:江南区物价局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办理机构、岗位 程序、要求和时限 执法责任 备注
行政许可 1          
非行政许可审批 2 核发《收费许可证》 城区办证大厅30号窗口 程序、要求和时限见附件1 本单位责任追究:因严重失职构成犯罪的,按相关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失职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因失职发生效能过错行为,但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南宁市江南区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行政处罚 3 价格违法行为 物价局 程序、要求和时限见附件2 法律规定: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本单位规定的责任:因严重失职构成犯罪的,按相关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失职构成违反党纪政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因失职发生效能过错行为,但未构成违法违纪的,按《南宁市江南区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行政征收 4          
行政强制 5          
行政裁决 6          
其他行政行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