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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园街道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5-26 | ||
为贯彻落实我国“十三五”规划,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我街道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加大法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序发展。根据江南区政府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握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根据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作为工作目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城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城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城区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领导。树立推进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第一意识、第一态度、第一责任,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街道办事处的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扎实开展工作。要从“重执法轻服务”向“在服务中体现执法”转变,实现服务和执法的有机统一,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周密部署。周密安排,详细部署,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要将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之以恒的抓紧抓好。同时,大力培育、推广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3、广泛宣传。注重搞好对外宣传,组织街道办事处各办(所)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情况、推广经验,推动整体工作进程。充分运用大众媒体,同时在街道网页上设立专栏,及时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4、注重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要定期组织街道有关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规知识,选派相关干部、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首先,要在领导班子中实施依法行政的教育学习计划,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学习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其次,要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法规知识培 训,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等形式,树立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在此基础上,要结合“七五普法”教育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新法规、新政策的学习活动,不断树立全体机关人员依法执政的自觉性。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规范依法行政体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决策机制科学化。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我街道要认真学习并落实《江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努力做到凡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凡是涉及重大财政支出的决策,都经过街道领导会办、风险评估论证、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力求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实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和公众意愿。确保街道凡是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均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在重大决策实施一定时间后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力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作出决策而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都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政务信息公开化。我街道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主动扩大公开的范围,拓展公开形式,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街道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规定主动或依申请公开街道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要探索建立公共利益评估机制,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进行科学合理评估,防止公开不当危害公共利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当公开信息并为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3.委托执法规范化。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相关文件精神,城区政府法制办对城区行政执法机关委托街道办事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领域进行梳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同时,组织委托行政执法机关和受委托街道办事处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留存备案。委托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受委托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委托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不得将委托事项再行委托,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在辖区内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4、制度建设精细化。我街道应当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立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以落实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为抓手,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树立我街道依法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5、涉法工作专业化。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定的贯彻落实,从制度上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主体力量的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促进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围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对政府拟定的重大合同、重大项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法律审核、法律咨询服务。 6、纠纷解决法治化。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对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民事纠纷,以及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主动进行调解。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结合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法定职责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明确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组织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主体,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以及执法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我街道要全面总结近几年依法行政考核的工作经验,组织有关部门、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等,研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确保考评工作全面、公正、准确,并有效运用考核成果。我街道对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中所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年底前对街道各办(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积极配合城区开展改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方式的各项工作,实现新兴互联网与培训考试的无缝对接。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4、严格行政行为责任追究。我街道要制定或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坚持把对具体行政行为、政务信息公开、群众意见建议办理中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按照职责权限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对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布、畅通举报信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的监督功能,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并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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