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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南区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30
 

江教发[2017]39号

城区各中小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江南区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30日

 

 

 

 

 

 

 

 

江南区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信息条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和自治区政务信息统一平台为依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树立教育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助力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以“两单融合”为抓手,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对照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简政放权,精简规范权责清单项目,通过江南区政务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三、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一)建立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信息。推进教育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及时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股室:计财股、基建股)

(二)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做好反馈意见、专项督导报告和各地自查整改报告的公开,及时公开督导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督促各地各校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责任股室:督导室)

(三)深化招生方面信息公开。公开中考加分政策及有关信息。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责任股室:基教股)

(四)做好各级各类评先选优信息公开。师生的各级各类评先选优和奖励的范围、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的人选、评选结果等;职称评定的条件、下达的指数、申报者条件、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干部任免情况的公开。(责任股室:教师管理中心、党建办)

(五)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提出规范要求,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责任股室及单位: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各学校)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底前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二)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切实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责任股室:牵头起草相关政策的股室)

(二)严格执行舆情回应时限要求,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局网站维护,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科学设置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杜绝出现建而不管的僵尸网站和栏目现象,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责任股室:电教站、办公室、各股室)

(二)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加强“善学江南”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维护,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拓宽教育信息传播渠道,打造全面、权威的教育信息公开平台。(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能够确定救济渠道的予以明示,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二)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科室:办公室、各股室)

八、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化。(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组织开展培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三)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和问责,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股室:办公室、各股室)

   

 

附件: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五公开”制度

 

 

 

 

附件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五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建立江南区教育局“五公开”制度如下:

第一条

“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股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各单位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第二条

 “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各单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第三条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股室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单位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局办公室。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