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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南区乡村办教育组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3-10 | ||
辖区各中小学校: 现将《江南区乡村办教育组2017年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7年3月10日
(网络传输)
江南区乡村办教育组2017年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和《“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进一步做好江南乡村办教育组(江南区教育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乡村办教育组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美丽办”〔2017〕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城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宜居乡村活动是“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重点实施“服务惠民”等三个专项活动,持续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生态乡村活动,力争到2018年底,在城区教育系统中实现教育助学服务惠民全覆盖,校园及周边环境改善提升,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氛围的校园文化建设持续加强、“美丽南宁”乡村建设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学,“随手捡”和“小手拉大手”等常规活动持续开展,形成“教育孩子,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良好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责任。各学校要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落实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责任制。(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 完成时间:3月底前)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指导各校2017年度乡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考评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完成时间:3月底前) (三)组织开展教育助学服务。对在我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就读江西中学、苏圩中学高中部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资助,并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经验总结推广等工作。(牵头部门:城区教育局资助办,责任主体:城区相关学校 全年) (四)组织开展宜居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新闻媒体或乡村办报送与宜居乡村、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等相关的新闻信息。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爱护环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清洁保洁集体活动。(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全年) (五)加强对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管理。按要求下派工作队员,对下派工作队员出勤、驻村工作日志、应知应会和帮扶联系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人员到对口帮扶村屯开展乡村建设活动,努力解决帮扶村屯实际困难或问题。积极关爱工作队员,每年要对他们进行至少一次的慰问。(牵头部门:城区教育局党办、工作队员所在党支部,责任主体:各驻村工作队员。完成时间:全年) (六)健全完善本学校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制度。(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完成时间:3月底前) (七)饮水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城区中小学校开展学生饮水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内二次供水安全教育工作。(牵头部门:城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全年) (八)开展评比活动。指导城区中小学制定环境卫生奖惩制度,将积极参与宜居乡村建设或宣传教育工作和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做为学校、班级和师生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每学期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与乡村建设活动相关的先进学校、班级、“美丽红领巾”“美丽园丁”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城区教育局党办,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完成时间:每学期至少1次) (九)强化环境卫生清洁保洁和网格管理工作。城区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环境卫生清洁保洁、责任网络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长期坚持、实现常态化的治理。组织广大师生开展“随手捡”和“小手拉大手”活动。(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校。完成时间:全年) (十)加强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城区各中小学校根据工作要求按进度完成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牵头部门:乡村办教育组,责任主体:城区各中小学校。完成时间:每学期开展1-2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具体落实,确保乡村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中小学校要制订加强宜居乡村建设进校园的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工作,通过师生、家长、志愿者、社区、新闻媒体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各中小学将乡村建设宣传教育、校园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和门前三包等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范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活动,并适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将校园环境卫生与创建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美丽校园等活动挂钩,对创建成效显著的学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四)纳入考核,加强督查。将乡村建设工作纳入教育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城区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统筹全年工作,扎实开展乡村建设等活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在专项活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