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发〔2017〕30号
城区教育局各股室、各学校、各幼儿园: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城区教育局各股室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一、党建办公室 1.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2.负责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组织工作、统战工作; 3.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 4.负责教育工会工作; 5.负责相关督办工作; 6.负责局党组、机关党委会议纪要的撰写; 7.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办证、年审等工作; 8.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局办公室 1.负责来文办理、文秘、信访工作; 2.负责督办、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 3.负责局公章管理、机关保密、绩效考评等工作; 4.负责政协提案、人大意见、党代表提案的办理; 5.负责为民办实事、依法行政、普法、关工委、征兵及双拥、民族团结及教育等工作; 6.负责宣传、政务公开、信息、档案管理、老干部工作、妇女工作; 7.负责局机关内勤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教研室 1.负责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 2.指导中小学课程执行计划; 3.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1.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2.负责教育扶贫工作; 3.负责留守儿童工作; 4.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计财股 1.负责教育系统财务工作; 2.协助做好教育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学校收费标准; 4.负责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 5.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6.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基建股 1.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基建工作; 2.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办证、年审等工作; 3.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教股 1.负责招生、中考考务、控辍保学、留守儿童数据统计等基础教育工作; 2.负责特殊教育管理工作; 3.负责社区教育工作; 4.负责办证大厅教育服务窗口工作; 5.负责民办教育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基础教育技术装备及学校其它装备工作; 2.负责学校课本订购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3.负责校外活动、青少年科技、环保教育活动; 4.配合教研室组织各科实验教学、电化教学、计算机教学等活动; 5.负责网站维护及安全管理; 6.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安稳办 1.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综合管理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应对教育突发事件; 3.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办证、年审等工作; 4.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德育股 1.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3.负责校园文化工作; 4.负责少先队工作; 5.负责共青团工作; 6.负责教育系统“美丽南宁”建设工作; 7.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师管理中心 1.负责教师招录、教师调配、教师岗位设置、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年度考核等教师管理工作; 2.负责教师培养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3.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体卫艺股 1.负责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的日常工作及教育研究工作; 2.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3.配合做好民办教育机构的办证、年审等工作; 4.负责教育系统人口与计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6.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7.负责涉及业务的信访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局机关党支部 1.负责教育局机关党支部的党务工作; 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24日
江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印发 (共印3份,其余网络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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