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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江南区中小学校暑假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7-06
 

 

江教发〔201725

 

关于做好2017年江南区中小学校

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7年暑假放假时间为201778829830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秋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秋季学期教职员工返校集中和学生注册时间,由各学校自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期末、暑期各项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南宁市中小学校20162017学年度校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提前或推迟考试、放假,完成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总结等有关常规工作,并扎实开展暑期各项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

一是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六条禁令”。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带头做党纪政纪的坚定维护者、模范执行者、有力监管者,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阳光招生”。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肃查处违规招生,学校和个人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及有价证券。严禁将捐资助学与入学相挂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自治区示范性高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尖子班、实验班和重点班。三是落实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各项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规定,杜绝违规补课行为,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等;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补习班、有偿培训、授课等。四是要坚决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贯彻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端正教育观念,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遵守师德规范,自觉抵制、严肃纠正有偿补课行为,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做好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准备工作

今年下半年江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检工作非常繁重, 11月份江南区将接受自治区督导评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整改,加快建设项目的推进,完成仪器设备、图书的配备,准备好档案材料及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学校利用假期时间查遗补缺,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常规管理,有序地推进各项迎检工作。

(三)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城区人社局将于近期核定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金,并将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各单位要早作准备,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班主任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并将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发挥到最大程度。

(四)规范开展教师培训

各学校要根据年初的培训计划,做好暑期教师培训的安排。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培训项目方案审核和合同签订,并进行培训行前报备审批,严禁未审批先出行。培训工作要重视过程管理,外出培训原则上要求一名校级领导带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出现不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培训内容缩水、减少专家课程增加自习时间等现象,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效果进行及时评估。

(五)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各学校要精心指导困难学生申请资助项目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积极宣传好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在暑假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资助工作,按录取时间表及时与资助办对接资助指标使用情况,确保“录取一批,资助一批”。密切掌握建档立卡学生录取情况,优先给予最高标准资助。二是整理春季学期资助档案材料。6月下旬,市资助办组织了春季学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学校要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和完善资助档案。三是做好中小学招生期间学生资助宣传。各学校要将学生资助宣传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连同招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给新生,以便学生在假期准备好资助申请材料。

(六)加快推进教育基建项目建设

各学校要利用暑假时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加快推进2017年秋季学期开学投入使用的中小学、幼儿园项目,2017年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考评项目、“全面改薄”项目等各类教育基建项目的建设工作,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均衡发展。

(七)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安装和维修工作

各学校要加快部门集中采购参数制定及执行,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加快各项支出进度。各直属单位要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及时推进各项采购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假期教学设备的验收安装等具体工作。利用假期,对各校所有教学设备开展检查和维修,保管好设备,落实防盗、防火、防雨淋、防鼠等安全措施,重点做好设备安装时的施工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八)做好暑期各项安全工作

中小学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全面部署,结合暑假和汛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

1.切实加强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集中开展学生安全教育,通过案例分析,观看宣传片,请交警、消防等部门同志传授知识、技能的形式,开展包括防溺水、交通、食品、外出旅游、侵害、消防、用电、防灾害性天气,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诈骗)、防中暑、以及交友、上网等安全教育,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突出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惨痛的案例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教育学生不准在无成年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发现同学溺水时,要呼叫成年人开展救助,不盲目施救。各学校要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发短信及网络信息等方式,提醒家长监护人做好安全防范。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不合格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吃生冷食物、不洁瓜果、饮料,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健全家校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假期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是要发动社会、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安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长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网络。对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公共场所,要协助公安等各部门加强安全查处力度。二是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所在社区的联系和沟通,明确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家长的管护责任。各学校要和每一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重点明确家长的管护责任以及注意事项。三是各学校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安全管理,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公路特别是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公布报告电话和救援电话,在溺水事故多发地聘请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建立健全定期到河边巡查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除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制度和学生上下学接送和交接制度,确保学生不坐拼装车、报废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上下学。教育学生外出要遵规守法,不骑摩托车、电动车、燃油助力车上路,确保学生平安出行。

3.切实加强暑假期间的活动管理。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暑期特点,严明纪律,制定严密的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学生暑期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符合规定和安全。各中小学校要明确暑假期间家长对学生的监管教育责任,与家长签订暑期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家长做好对学生的监护,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歌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禁止学生在无家长陪护的情况下参与不安全的活动。

4.切实加强暑假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要对学校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按要求加强对消防、特种设备及危险化学品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学校设施安全。假期期间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领导带班、教职工值班等校园安保制度,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监控和校园内部区域的夜间巡逻,严防盗窃、破坏等案件的发生,并由专人负责做好假期学校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暑期校园安全。

5.做好校园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放假前,要组织人员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一是密切关注汛期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预警情况,落实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特别针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学校,要对学校场址、校舍、围墙等进行专项灾后排查,及时排除学校围墙倒塌造成的安全隐患,对灾害造成不安全的校舍及时进行拆除重建,对来不及拆除的危房采取隔离措施暂停使用,并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一定要抓紧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的同时,要立即书面报告有关部门,请求协调予以解决。局安稳办要主动与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做好学校防汛工作和地质灾害监测工作,遇到高危天气和突发灾情,要尽快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转移,落实防灾物资储备等。二是检查校舍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应急照明、标识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三是检查在建项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设置防护栏、防护墙及警示标志;沙、石、砖、钢筋的堆放是否安全,是否有因堆放过高造成不安全及阻碍学生通行的情况。四是检查危险地段管控工作。重点检查:周边有河流、水库等容易发生溺水地段的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情况,学生上学、放学道路和水域以及靠近危险水域的学校巡查落实情况。五是检查交通、车辆情况。重点检查: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用于专门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务必确保车辆交通安全。六是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性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以及防雷防电设备的检验检测情况。七是检查校园以及校园周边的治安情况。重点检查学校安保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学校内部和学校周边治安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

6.落实学校设备和校舍维修整改工作。各学校对放假前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利用暑假时间全面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和教学楼及时开展维修,对易忽略的学校围墙、大门及体育设施等设施进行检测维修,对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图书馆等学生比较集中的校舍的墙体、栏杆、门窗、楼梯等设施的牢固性、可靠性进行检测维修,确保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安全出口完整设立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完好。对卫生室药品存放、学生食堂、储藏室食品储存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在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校舍安全再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91前报到教育局安稳办。

7.开展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活动。各学校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利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开展与预防溺水、防雷、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泄漏、防触电、防咬伤烫伤等有关安全专题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科普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布置学生假期安全作业,以安全手抄报、安全征文、安全童谣传唱等形式记录暑期安全行为。由家长陪同孩子观看教育官方网站“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专题片,开展安全知识测试,使学生具备科学方法远离危险因素和危险场所,科学用水用电用气,具备使用电子产品的知识和能力。

 

附件: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校历

 

南宁市江南区教育局

201776


 

附件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校历

(第一学期 23周)

 

第 一 周  2017830日—93

第 二 周         94日—910日(910日教师节)

第 三 周         911日—917日)

第 四 周         918日—924

第 五 周         925日—101日(101日国庆节、104日中秋节)

第 六 周         102日—108

第 七 周         109日—1015

第 八 周         1016日—1022

第 九 周         1023日—1029

第 十 周         1030日—115

第十一周         116日—1112

第十二周         1113日—1119

第十三周         1120日—1126

第十四周         1127日—123

第十五周         124日—1210

第十六周         1211日—1217

第十七周         1218日—1224

第十八周         1225日—1231

第十九周         201811日—17日(11日元旦)

第二十周         18日—114

第二十一周       115日—121

第二十二周       122日—128

第二十三周       129日—24

 

1.寒假:253428天,其中216为农历大年初一。

2.下学期201835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


 

 

南宁市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校历

(第二学期18周)

 

第一周           35日—311

第二周           312日—318

第三周           319日—325

第四周           326日—41

第五周           42日—48(45日清明节)

第六周           49日—415

第七周           416日—422

第八周           423日—429

第九周           430日—56日(51日劳动节)

第十周           57日—513

第十一周         514日—520

第十二周         521日—527

第十三周         528日—63

第十四周         64日—610

第十五周         611日—617

第十六周         618日—624日(618日端午节)

第十七周         625日—71

第十八周         72日—78

 

 

1.暑假:799256天。

2.下学期201893开学上课。

3.节假日放假以政府公布的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