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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称: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二)性质: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二、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更新发布)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四)《企业法人登记档案管理办法》(1990年6月6日 工商〔1990〕166号) (五)《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2003年3月13日 工商企字[2003]第35号) 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江南区工商质监局负责本级登记的企业信息查询。 四、 实施对象和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 申请材料 (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律师查询书式档案提交材料: 1. 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 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持公函、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3.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查询人员持法院立案证明和律师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二)企业查询本企业档案 1. 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申请报告(含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加盖企业公章)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个人查询企业登记信息 1.企业登记信息查询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 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七、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八、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文件下载: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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