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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江南区苏圩镇  作者:  时间:2018-03-26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苏圩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地方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指标、决议和决定,抓好辖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以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指导扶助村(社区)发展集体经济、提高服务能力。

3.指导、协调和帮助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4.抓好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扫盲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建、城管工作,管理好镇街、各村的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

7.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辖区的民政工作、优抚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的武装工作和科普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苏圩镇人民政府主要围绕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生态名镇发展目标,加强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调整升级,突出做好精准脱贫攻坚、宜居乡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精神文化建设、民生保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

二、机构设置设置情况

苏圩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全额经费管理方式。苏圩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扶贫办、美丽办、司法所、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水利站、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规划环保安监站等部门。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苏圩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数38名,其中,行政编:36名,在职人员33人。工勤编制2名,实有2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分类科目)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部门收入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172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97万元;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17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07 %;项目支出464.8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9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12%。

国防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

社会保障和就业传媒支出47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31%。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4.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5%。

节能环保支出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9%。

农林水支出362.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98%。

住房保障支出5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6%。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61.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1.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4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9.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93%,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资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资本性支出预算(基本建设)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5%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25.97万元,比2017年预算1246.7万元增加479.27万元,同比增长38.44%。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绿色村屯项目及经费共700万。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2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72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2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537.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人力资源事务、 群众团体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国防支出预算数1.5万,主要用于征兵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471.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为44.0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计划生育事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等。

(5)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245万元,主要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数5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卫片管理。

(7)农林水支出预算数362.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59.7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和住房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1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65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9.15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15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万元,与2017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7.6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8.81万元,比2017年预算66.89万元增加万1.92元,增长2.7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提高以及职工伙食补助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用于购买电脑和打印机等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及计算机软件等采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65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5.78万元。其中:部门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2017年镇域村保洁员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90.08万元。部门所属单位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65.7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如部门预算含有涉密事项,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简要说明。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人民政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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