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江南区苏圩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拟订苏圩镇水产畜牧业发展战略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工作计划,拟订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免疫计划和方案,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常年免疫;引进推广先进养殖技术及项目,指导养殖户发展生态养殖业;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及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负责动物产地检疫及生猪屠宰检疫工作;3、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养殖污染整治以及禁限养殖工作;4、负责养殖业调查统计工作;5、负责开展养殖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6、普及动物病害防治知识,开展动物病害诊疗服务;7、负责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及养殖投入品的监管。
(二)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春、秋季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控工作和常年免疫补针、疫情监测巡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工作;2、生猪屠宰检疫,动物产地检疫工作;3、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咨询培训以及病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4、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工作;5、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指导工作;6、养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7、养殖生产统计、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
江南区苏圩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政府大院内,是隶属于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的二级事业单位。本单位的单位性质是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类别为公益一类。
2. 所属单位
本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仅有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水产畜牧兽医站一个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一)编制现状
本单位核定编制数为7人。
(二)人员构成
截止2017年年末,编制内实有人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8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万元。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 0 万元,其他资金 0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结转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 8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60 %,项目支出 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40 %。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2%,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111.8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3.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11.64%。
(3)农林水支出支出62.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0%,同比增加25.98万元,增长71.52%。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6.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同比增加3.25万元,增长108.74%。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1.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7.60 %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2.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66%,同比增加39.36万元,增长117.68%。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4%,同比增加1.66万元,增长24.5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 %同比减少3 万元,减少100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2.40 %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去年持平。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7万元,减少57.45%。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47.88万元增加35.31万元,同比增长73.74%。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同时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2.2018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3.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2018年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5.2018年其他资金 0.00万元,与2017年持平。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47.88万元增加35.31万元,同比增长73.74%。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同时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10.38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7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对在职人员生育保险金的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农业)(项)预算数为51.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预算数为8.3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0万元,会议费0.62
万元,培训费0.21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3.4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4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38万元,增长12.46%。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与2017年持平,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1万元,与2017年持平,
5.会议费2018年预算0.62万元,比2017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06.67%,
6.培训费0.21万元,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增长4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农业)经费
2018年本部门事业运行(农业)经费预算51.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7.03万元,增长108.5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新增两名在职工作人员;二是工资标准提高;三是增加绩效考评奖金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1 辆(五菱品牌,车牌桂AXM906),是由南宁市江南区农林水利局配给苏圩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开展各项业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情况。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农业)经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 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
3.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
4.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5.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表
6.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9.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704006]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畜牧兽医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