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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者:  时间:2018-03-12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4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5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6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7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7页

 

 

 

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的联合组织,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南宁市江南区作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等组成。对各团体会员有领导、管理、协调、联络和业务上指导的职责,并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以即将开展的“不记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文联主席团及协会会员认真学习,确保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水平,做好上联下联、左联右联、内联外联各项工作。

2.完善文联组织架构,壮大协会队伍。发动城区广大书法、摄影、美术、舞蹈、民间文艺爱好者加入相应的协会,发展壮大文联现有协会队伍,并有针对性对协会会员进行业务培训。

3.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已命名的文艺村文艺户,深入推进“千村万户文艺惠民工程”。以改善和提高农村文艺水平为目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深入推进“文艺村、文艺户”创建工作,繁荣农村文艺。

4.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艺工作宗旨,组织城区文艺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开展各项文艺惠民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发动城区干部和职工及各协会会员积极参与书画、摄影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创作反映江南区人文风貌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品,并进行展示。

6.做好江南文苑专栏投稿工作。利用《今日江南》平台,发动城区作协会员积极开展文学作品创作,积极投稿,提高作家、摄影家、书法家的积极性、创造性。

7.做好江南区第四届“江南区平话文化旅游节”配合工作。整合资源,发动协会力量,通过征文、摄影采购等形式积极配合做好“2018年江南区第四届平话文化旅游节”相关工作。

8.做好市文联和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部门为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单位性质为党政群团,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

2. 所属单位

无所属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10001(一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编制人数2人,编制内实有人数1人,无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

(二)人员构成

实有人数1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18.74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先从支出预算总规模说明总体情况。

1.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03万元。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2.62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1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4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结合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对比,就部门预算安排的增减变动主要原因进行说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74万元,比2017年预算4万元增加10.74万元,同比增长268.5%。收入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仅预算项目收入支出,无人员等经费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74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74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4.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按支出功能分类列出类、款、项级科目,预算数填写项级科目金额,并进行说明)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6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3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2.63万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0.5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仅有项目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1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增加6.12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度仅有4万元项目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无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8)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9)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6)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2)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4)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5)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3)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0)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10]南宁市江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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