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共江南区委宣传部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5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6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况······················8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9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10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中共江南区委宣传部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全城区的宣传思想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城区的宣传思想工作。
2、负责抓好全城区的社会宣传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全城区思想政治工作和调研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城区的国防教育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城区各行各业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3、负责抓好全城区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负责对出版界进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全城区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城区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4、负责抓好全城区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城区对外宣传工作以及互联网络新闻宣传工作政策和工作部署、管理;负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全城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做好记者采访报道我城区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抓好全城区的理论宣传工作。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城区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以及理论教育、形势教育的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全城区重要理论文章征集和撰写工作。
6、负责做好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工作。参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并做好服务工作。
7、负责抓好全城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城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调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文化市场管理;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反映本城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情况。负责做好文明办的日常工作。
8、负责抓好全城区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检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未成年人的各项政策法规规定。
9、负责抓好区委讲师团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全城区性的党员教育宣讲活动。
10、负责抓好全市的文化建设指导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文化艺术、体育和精神产品的生产、管理工作及文化、体育市场的管理。贯彻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
11、抓好全城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及信息员培训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各项任务。(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筑牢共同思想基础
一是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抓好城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理论宣讲和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理想信念这个根本在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起来。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重点工作部署,纳入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社会舆情汇集分析,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2.加大宣4传力度,为城区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外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对内要深入挖掘城区的特色亮点,深入宣传城区上下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和南宁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南宁市加快推进“六大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四个城市”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六个江南”、打造更具活力与实力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的生动实践。
3.深化核心价值引领,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普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 好家风家训”等活动。二是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广泛开展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文明先进典型的选树、评比和宣传活动。三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积极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提升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中共江南区委宣传部主管部门为中共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单位性质为党政群机关,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为江南区文明办(挂牌)。
2. 所属单位
二层事业单位为江南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属财政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 106001中共江南区委宣传部
2. 106002 南宁市江南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宣传部行政编制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5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
(二)人员构成
宣传部行政编制8人,编制内实有人数5人,退休职工1人,使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3人;互联网新闻传播研判中心事业编制5人,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814.96万元,同比减少63.15万元,同比增长 7.19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14.96 万元,同比减少 63.15 万元,同比降低 7.19 %。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专户安排的资金(教育收费)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共财政结转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0 %。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工资等预算相应减少;二是减少项目经费预算。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 814.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6.0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7.92 %,同比减少 10.57 万元,同比下降 6.75 %;项目支出 668.9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2.08 %,同比下降 52.58 万元,同比增长(下降) 7.29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10 类,其中:
(1)行政运行(宣传事务)类科目7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38%,同比减少13.14万元,增长14.67%。
(2)事业运行(宣传事务)类科目30.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5%,同比增加7.31万元,增长3.14%。
(3)其他宣传事务支出类科目667.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92%,同比增加137.5万元,增长25.97%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科目1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3%,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2.93%。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8%,增加0.28万元,增长9.86%。
(6)行政单位医疗3.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9%,减少0.65万元,降低14.07%。
(7)事业单位医疗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23%,增加0.44万元,增长30.14%。
(8)公务员医疗补助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8%,减少0.64万元,降低14%。
(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33万元,占总预算0.04%,减少0.15万元,增加31.25%。
(10)住房公积金10.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9%,减少2.22万元,降低17.40%。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46.0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7.92 %,同比减少10.57 万元,降低 6.7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0.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68%,同比增加6.86万元,同比增长5.5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2%,同比减少4.68万元,同比降低23.6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668.9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2.08 %,同比减少 58.58 万元,降低 8.05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652.9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97.61 %,同比减少 67.58 万元,降低 9.40 %。
资本性支出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39%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100%。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4.96万元,比2017年预算878.11万元减少63.15万元,同比降低7.1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相应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774.6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0.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2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4.2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2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安排。
2. 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此安排。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3.2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我部门及所属单位保留1辆公务用车,为四家班子一般公务用车。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08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减少4.68万元,下降23.6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综合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降低5.9%,减少原因主要是:创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采购相应减少。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4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01月01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处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金额19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00万元。其中:部门本级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党报党刊征订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90万元。部门所属单位有1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网络舆情处置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无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城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8)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9)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参考预算表6)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2)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4)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5)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3)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参考预算表10)
附件下载: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06]中国共产党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宣传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