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31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作者:       来源:江南区政府办       日期:2017-09-29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02.31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南宁市教育局:
    关于南宁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放开“二孩”后我市幼儿园、学校建设的建议》,我城区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快新建幼儿园、学校项目建设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实,教育的供求矛盾将逐年加剧,加快新建幼儿园及学校项目建设,才能缓解入学难的问题。新建教育项目需落实教育用地规划,确保项目能尽快落地并顺利开展建设;建议市规划及国土等相关部门在完善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相关工作中,根据《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区域的发展合理安排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
    二、增加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的规划
    由于目前市区新增学前教育用地规划主要是纳入新建小区的建设用地范畴,未单独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导致统筹规划建设公办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往往因用地问题无法开展。同时,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设用地规划的缺失,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新建幼儿园项目建设任务也将无法完成。建议规划及国土等部门能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及预留。
    三、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公办幼儿园、学校项目
     明确新建小区配建的学校、幼儿园的使用权及产权的移交问题,由于政府对新建学校及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及移交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开发单位对政策解读存在偏差,在配建幼儿园、学校的建设装修标准、接收、使用、产权移交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在市级层面对配建教育项目制定明确建设、移交等政策,确保相关项目能顺利投入使用,缓解区域内的入学压力。
    四、加大市级财政补助
    根据《南宁市城区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工作方案》(南发改社会 [2013]90号),新建教育项目按班级、改扩建项目按建筑面积给予定额补助, 由于近年来用地征拆成本、建筑材料、人工调整的单价逐年提升,加大城区财政压力,建议发改、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定额补助的额度。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