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四所合一”机构重新签订委托协议

作者:       来源:江南区编办       日期:2018-05-04 03:29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号)精神,今年3月份江南印发了各国土建环保安监站的机构编制方案,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各站的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城区乡镇、街道四所合一赋权方式,规范执法程序,4月27日,江南区编办组织城区乡镇、街道国土建环保安监站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城区环保局、安监局等部门就清单确定的委托事项重新签订了委托协议。

根据要求,此次委托协议各委托机关参照自治区相关厅局委托书格式所拟,经过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最终定稿合法性规范性及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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