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 项目名称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南宁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企业在江南区辖区投资《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

    办理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报告(双面打印2份);

    (2)江南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表(双面打印2份);

    (3)江南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3份);如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及其它需节能审查的项目要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份);

    (4)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复印件(2份);

    (5)属联合建设的项目,提交联合建设协议或合同复印件(2份);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的复印件(2份);

    (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印件(2份);

    (8)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的复印件(2份);

    (9)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利用外资项目前期工作表(只交电子版);

    (10)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及复印件需盖公章,原件备验)

    办理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1号经信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71—4887995。

    办理流程

    填写《江南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材料受理——材料审核——办结核准批文

    备注

    附件1-1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程序流程.doc

    附件1-2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表(打印双面).doc

    附件1-3 江南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先交电子版,后打印三份).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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