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挖掘规划路幅红线20米以下城市道路行政许可
  • 办事指南
  • 一.事项名称:

    挖掘规划路幅红线20以下城市道路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199664国务院令第198号发布,1996101施行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市政道路

    三.申请条件: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在江南区管辖内需要挖掘规划路幅红线20以下城市道路的公民、企业法人、组织。

    (一)因工程施工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持有城市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

    (二)申请改建人行道的,改建标准应高于现有人行道,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交警部门的同意;

     (四)涉及道路绿化的,应当征得园林部门的同意。

    四.办理材料:

    (一)申请挖掘规划路幅红线20以下城市道路报告;

    (二)《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三)申请挖掘事项必须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审批同意的施工红线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交警部门审批同意的《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必须提供原件并盖章);

    (五)如涉及绿地挖掘、移植花圃树木需报园林管理局审批同意(园林局许可证复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属委托办理的,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更换人行道砖首先需要打申请报告(报告中详细注明:更换的原因、面积及更换何种材料人行道砖等)和附上施工大样图向江南区城管局申报。然后凭局同意更换人行道砖的复函、改造人行道施工大样图及铺装人行道所使用的材料说明再向我窗口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手续。(材料复印一式两份)

    (八)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需要对已建成道路进行挖掘、顶管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江南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的保护方案。 

    五.办理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2号城市管理局窗口

    六.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七.联系电话:

    0771-4887990 

    八.办理程序: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标准:(1)《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道路挖掘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桂建城字[1994]38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调整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建计字[2005]53号);(4)南宁市物价局25117106号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

    (二)南宁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

     

    挖掘规划路幅红线20以下道路收费标准

    城市道路临时挖掘修复费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主干道

    水泥路面

    /平方米

    560

    次干道

    水泥路面

    /平方米

    464

     

    沥青路面(改性)

    /平方米

    544

     

    彩色沥青路面

    /平方米

    784

    主干道

    沥青路面

    /平方米

    520

    次干道

    沥青路面

    /平方米

    384

     

    三合土路面

    /平方米

    224

     

    阶砖人行道

    /平方米

    184

     

    阶砖人行道(彩)

    /平方米

    312

     

    石料人行道

    /平方米

    520

     

    广场砖

    /平方米

    480

     

    彩砖人行道

    /平方米

    360

     

    涂料人行道

    /平方米

    224

     

    水泥路沿石

    /

    144

     

    石料路沿石

    /

    256

     

    水泥路平石

    /

    224

     

    石料路平石

    /

    400

     

    回填土

    /立方米

    120

     

    回填沙、石泥合料

    /立方米

    240

     

    土方清运

    /立方米

    76

     

    人行道透水砖

    /平方米

    400

     

    黄土路面

    /平方米

    112

     

    水泥路流水板

    /

    92

     

    石灰石路面

    /平方米

    77.6

     

    碎石路面

    /平方米

    42.4

     

    天然三合土路面

    /平方米

    48

    水泥管30

    1、半包管土回填

    /

    56

     

    2、全包管土回填

    /

    73.6

     

    3、全包管沙石回填

    /

    171.2

    水泥管40

    1、半包管土回填

    /

    67.2

     

    2、全包管土回填

    /

    89.6

     

    3、全包管沙石回填

    /

    184

    水泥管50

    1、半包管土回填

    /

    88

     

    2、全包管土回填

    /

    120.8

     

    3、全包管沙石回填

    /

    219.2

    水泥管60

    1、半包管土回填

    /

    116.8

     

    2、全包管土回填

    /

    154.4

     

    3、全包管沙石回填

    /

    254.4

    水泥管70

    1、半包管土回填

    /

    236

     

    2、全包管土回填

    /

    298.4

     

    3、全包管沙石回填

    /

    397.6

    收费依据:1、根据桂建城字[1994]38号,建城字[1993]410号、桂建计字[2005]53号。2、水泥路面按实际路段板块面积计算,沥青路面挖掘宽度必须大于2.2m,不足2.2m,按2.2m计算挖掘面积。

    (二)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三十七条。

     

    十.附件:

    江南区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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