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竣工验收指南
格式 |
备注 | |
事项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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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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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取得我局审批文件的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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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竣工验收表、报告;2.我局批文复印件;3、验收监测报告表;4、建筑项目提供南宁市环保局的噪声排污证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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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
壮锦大道19号政务中心21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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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星期五9:-12:;1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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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4887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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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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