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博物馆陈列展览的备案 |
设定依据 |
《博物馆条例》(2015年国务院令第659号公布)第三十一条: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展览的指导和监督。 |
申请条件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
办理材料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文物局文件规定: |
办理地址 |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联系电话 |
0771-4887978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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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申请书
南宁市江南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
申请人: 年龄 性别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 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为了 , 博物馆举办 展览。根据陈列布展的规范技术要求已完成了陈列布展工作 。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要求,现将 陈列布展大纲及相关材料呈上,请予备案。
附件:(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注:申请人也可以采用其他规范性公文格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