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
设定依据 |
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公布,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 |
申请条件 |
根据《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本辖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 (四)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五)有必要的场所。 (六)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材料 |
根据《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设立广播电视站,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办理地址 |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文体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
联系电话 |
0771-4887978 |
办理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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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设立广播电视站的请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我院是一所立足广西、面向全国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融师范教育、非师范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为一体,含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设有××个系(院),××个普通本科专业,××个专科专业。其中中文系设有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秘书4个专业。为培养学生具有新闻采访写作、编辑、摄录、制作、播音和主持节目的基本能力,必须建立电视新闻实习基地。
我院校园内的有线电视已于××××年与原××有线电视传输中心并网,现传送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分公司整套电视节目,同时传播本校教学电视节目。我院拟利用校内有线电视网增开校园新闻动态、专题节目频道,作为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实习专用。最近,学院还购置了成批设备,建立了相应的非编实验室、演播室。构建学院广播电视站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我院特向贵局申请设立学院广播电视站,妥否,请批复。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