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1)小(二)型水库以下;
(2)申报材料齐全;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修建水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申请材料
(1)修建水库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
(3)乡镇政府、村委会意见;
(4)其他有关材料。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4887963 4887979
投诉电话:0771-4828200
十一、办理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农林局窗口
十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