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对象:一方或双方为广西户籍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独生子女死亡经批准再生育的合法夫妻。
2、登记流程:(1)一次性告知一孩登记相关事项。(2)填表。(3)材料审核。4)登记录入。
3、所需的材料:
(1)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1份。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doc
(2)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属再婚夫妻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再婚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原件(再婚前原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出具)。
(4)只生育一个子女死亡再生育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第一个子女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公安、医院、民政、法院、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均认可)。
(5)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
4、办结时限: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的,即时办结,情况复杂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5、是否收费:不收费。
6、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办公地址:江南区辖区各镇计生所、各街道计生办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江西镇计生所0771- 3361182
苏圩镇计生所0771- 4178017
延安镇计生所0771- 4168205
江南街道计生办0771- 4820095
福建园街道计生办0771-4822294
沙井街道计生办0771-2349218
受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