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
取水许可(含在地表水源满足供水需求地区启用已开采的地下水源的审批) |
二.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三.办理流程: |
在本城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取水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局政务办审核→送水利站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签发→窗口制证核发。 |
四.申报提交材料: |
(1)按规定填写取水许可证预申请书(原件4份);(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原件1份):(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文件(原件2份);(4)当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标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其它文件;(5)取水或退水对环境影响分析报告(1份)。 |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六.窗口电话: |
0771—4887963 0771—4887979 |
七.投诉电话: |
监察局:0771—4880970 政务中心:0771—4880413 |
八.办理部门: |
江南区农业林业水利局 |
九.办公地址: |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 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34、35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