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文、桂政办发[2016]110号文件规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的要求进行。
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六证合一”登记。对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的企业提出工商登记申请,工商部门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原有证照即时失效。
一、事项说明
(一)新设立企业登记适用公司设立登记审批操作规范(审批编号:A4180200);公司变更登记适用公司变更登记审批操作规范(审批编号:A4180200)。
(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提交如下材料:
《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1.以上表格的下载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 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 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时限:当场办结。
三、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一)收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费(企业法人开业注册登记)
(二)收费标准:免注册登记费
(三)收费依据:《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五、办理时间、地址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四楼江南区联合办税大厅
六、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4823829
投诉电话:0771-4859575
附件:1.附件1:工商窗口“一照一码”企业登记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