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加5%或10%退休金的审核流程
  • 办事指南
  • 1、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增加5%或10%退休金的审核

    2、审批部门: 江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审批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

    4、审批依据:2014年3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广西壮族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5、办理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证、工资核定表

    6、审批费用:不收费

    7、审批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8、审批承诺时限:即办

    9、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正常工作日)

    办公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口  卫计局窗口;江南区辖区各镇计生所、各街道计生办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联系0771-4887967、4887989;江南区卫计局奖扶股0771-4833302

    江西镇计生所0771- 3361182

    苏圩镇计生所0771- 4178017

    延安镇计生所0771- 4168205

    江南街道计生办0771- 4820095

    福建园街道计生办0771-4822294

    沙井街道计生办0771-2349218

    受理流程图:

返回上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