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政策摘要
作者: 来源:江南区招商促进局 日期:2017-03-24 04:37
一、在金融业企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的企业及相关机构(具体企业目录每年由相关部门定期发布)中担任企业高层职务的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或签订5年以上劳务合同且在企业担任全日制工作的实质性领导职务、工作满1年以上的,且在属于当年企业目录中的企业内担任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缴入市本级财政部分的100%予以奖励。
二、列入我市引才目录,符合规定条件并与我市(含市、县、城区、开发区)的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或连续签订劳动合同达5年及以上)的人才,可享受政府提供的10万-25万元人才安家费补贴。
三、经我是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在邕的创业项目和创新项目,以及能撬动和引领我市重点产业优化升级的其他人才项目,经评审给予50万元-1000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
1.《南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南办发〔2014〕114号)
2.《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暂行规定》 (南办发〔2014〕84号)
3.《南宁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暂行规定》(南组通〔2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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